来源:日期:2024-10-31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0月31日拟作出张掖乐达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6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传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邮 编:734000
项目名称 | 张掖乐达医院建设项目 | 拟批准公示日期 | 2024年10月31日 |
建设地点 | 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街道甘州大道829号 | ||
建设单位 | 张掖乐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 | 环评编制单位 | 甘肃拓承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设单位为张掖乐达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环评编制单位为甘肃拓承环境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地点位于甘肃省张掖市甘州区火车站街道甘州大道829号,项目租赁原张掖安定医院(原张掖市红十字精神病院)用地,占地面积约6378.24m2,在用地范围内新建处理规模为20m3/d的污水处理站一座、260m3消防水池一座、9m2危险废物暂存间一座,综合楼、餐厅、洗衣间、锅炉房等利用现有空置房屋及建筑进行装修改造。项目总投资6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8万元,占总投资的8.47%。 |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严格按照《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做好扬尘污染防治,在施工期应在施工场地周边设置围挡,并定期对施工场地进行洒水降尘;污水处理站、消防水池开挖产生的土方及时清运并使用防尘网(布)遮盖,必要时采取洒水抑尘;车辆进出场地应对车辆轮胎进行清洗并限速等防尘降尘措施;施工机械定期进行检修,保证其稳定正常工作,减少尾气排放,严禁超负荷运行。运营期污水处理站恶臭经活性炭除臭系统处理后由房顶1m高排气筒排放,NH3、H2S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限值要求;食堂油烟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油烟最高允许排放浓度标准(2.0mg/m3)要求后排放;天然气锅炉采用低氮燃烧技术,产生的烟气通过8m高排气筒达标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的限值要求。 (二)地表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间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用于场地泼洒降尘;施工期利用综合楼内现有卫生间,污水进入化粪池,由污水管网排至张掖市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运营期,检验科废水单独收集,采用中和法进行预处理,餐厅废水使用油水分离器进行处理,预处理后的检验科废水、餐厅废水与其他生活污水一同排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通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二级生化处理+次氯酸钠消毒);锅炉排水、洗衣房排水排入院内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处理后的废水达到《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水污染物预处理标准,氨氮满足张掖市污水处理厂纳管标准要求后,由市政污水管网排入张掖市污水处理厂处理。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施工期间产生的建筑垃圾可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可回收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置。运营期医疗废物按相关规定用医疗废物收集箱分类收集、包装,分区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张掖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处置;废活性炭定期更换,收集后分区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抽排至污泥暂存池进行消毒处理,消毒达标后委托具备资质的单位定期清掏;生活垃圾使用垃圾桶收集,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处置;餐厅油水分离器油污与其他餐厨垃圾委托甘州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中心处置;废离子交换树脂拉运至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 (四)其他污染防治措施。做好噪声污染防治,选用低噪声设备,污水处理站采用地埋方式,水泵、风机设置于地下,利用建构筑物进行隔声,同时采用减震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污泥暂存池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相关要求进行防渗、防腐处理。按照《医院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9-2013)中的要求,设置容积为6m3应急事故池,用来贮存处理系统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时的医院污水,防止污水处理设备故障造成污水超标排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