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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11月11日拟作出中交天和(临泽)智能装备制造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日期:2024-11-11

张掖市生态环境局20241111拟作出中交天和(临泽)智能装备制造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现将拟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1111日-20241115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6-8278216(张掖市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真:0936-8278232 邮箱:zyhbkf8216@163.com

通讯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东北郊盛和路6号张掖市生态环境局

 编:734000

项目名称

中交天和(临泽)智能装备制造示范项目

拟批准公示日期

2024年11月11日

建设地点

临泽县凹凸棒石新材料产业园科技创新区

建设单位

临泽县恒新协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环评编制单位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不属于国家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为国家允许建设项目。张掖市临泽县发展和改革局于2024年2月5日对本项目进行立项备案,备案号:临发改(备)字﹝2024﹞24号。本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临泽县凹凸棒石新材料产业园科技创新区(原临泽县扎尔墩工业集中区),建设产能为5万吨/年风电塔筒生产线,工程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190万元,占总投资的1.58%。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在施工现场设置围栏隔离;施工场地开挖时,配备洒水设施;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细颗粒散料要入库保存;运沙、石等粉状物料的车辆加盖篷布,防止沿途洒落;大风天气不进行挖掘土方、物料装卸作业;施工阶段选择商品混凝土,禁止在施工现场设置搅拌站;加强对施工机械的科学管理,定期检修、保养机械设备,确保施工机械正常运行,施工车辆使用清洁燃油做为燃料并安装尾气净化装置,合理安排运行时间。施工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槽,对运输车辆进行冲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循环利用或用于施工场地抑尘。运营期废气主要为切割、打磨、焊接工序产生的烟尘、喷砂工序产生的粉尘和喷漆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

运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并设置隔振基础或减震垫,风机风管采用柔性材料连接,风机设置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二)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主要为洗漱废水,水质简单,直接用于项目区的洒水降尘。运营期水污染源主要为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主要为成品清洗产生少量废水,废水主要污染物为悬浮物,自然蒸发。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进入临泽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地下水防治措施,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跟踪监测点数量要求,“三级评价的建设项目,应至少在建设项目场地下游布置1个污染跟踪监控井”,按照当地地下水流向,利用园区地下水监控井,在项目场地下游(污染扩散监测点)布设1个地下水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监测项目为水位、pH值、耗氧量、氨氮、氟化物、六价铬、铜、锌、锰、镍、石油烃、苯、甲苯、二甲苯。

(三)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措施。项目厂区内东南侧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占地面积约100m2。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场应根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做到防渗漏、防扬撒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为防止雨水径流进入贮存场,贮存场周围设置导流渠。基础必须防渗,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项目生产车间南侧设置一座占地面积约30m2危废贮存库,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地面采取双层防渗结构,地面硬化后采用厚高密度聚乙烯和防渗涂料进行防渗,渗透系数≤10-10cm/s。根据危险废物的性质和形态,可采用不同大小和不同材质的容器进行包装,所有包装容器应足够安全,并经过周密检查,严防在装载、搬移或运输途中出现渗漏、溢出、抛洒或挥发等情况。对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包装,并在包装的明显位置附上危险废物标签。禁止混放不相容危险废物。

(四)土壤污染防治措施。占地范围内应采取绿化措施,以种植具有较强吸附能力的植物为主。针对大气沉降,主要对生产设备应定期检修,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确保各项污染治理措施正常运行,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和不正常运行。在操作或检修过程中,有可能被污染的区域,应设围挡。针对垂直入渗,主要加强生产过程管理,防止油漆库房、生产车间内漆料等有害物质的泄漏,对于出来泄漏后的漆料及时清理,防止非正常工况下污染物下渗对土壤环境造成的污染。运营期在生产车间外200m范围内、周边下风向最近农用地设土壤监测点,对本项目特征污染因子进行监测,每年监测一次。

(五)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噪声主要来自施工机械噪声和运输车辆的交通噪声。

施工期应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将各种噪声比较大的机械设备尽量布置在厂区中间位置,并进行一定的隔音和消声处理;加强管理,限制车辆鸣笛。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后,施工噪声可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限值》(GB12523-2011)标准要求。运营期项目主要噪声源为各类生产设备。运营期应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厂房内并设置隔振基础或减震垫,风机风管采用柔性材料连接,风机设置隔声罩、消声器等降噪措施。通过采取以上措施,本项目厂界噪声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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