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输科日期:2024-03-1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甘肃省定价听证目录》等规定,现将甘州区巡游出租车运价调整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时间地点
2024年4月2日(星期二)下午3点(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发布延期公告);
张掖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会议室(长沙门办公区)。
二、成本监审结论
按照“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原则,通过发放成本调查表、实地走访调查,采取合理方法和标准对甘州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开展监审,经审核,2022年1月至2023年11月甘州区巡游出租汽车运营成本为:
(一)双燃料车型:液化气车型单车年运营成本为163973.00元,单车每公里运营成本为2.05元;天然气车型单车年运营成本为161310.00元,单车每公里运营成本为2.01元;
(二)纯电动车型:单车年运营成本为159117.00元,单车每公里运营成本为1.98元
三、调价方案要点
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居民收入、从业人员收入水平、公众承受能力及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等因素,提出如下方案:
1.起步价:不分车型,统一调整为2公里6元。
2.基本运价:白天(当日5:00-22:00)在基价2公里的基础上每公里按1.6元计价,超出2公里每0.5公里按0.8元计价,里程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算,超过0.5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3.夜间(当日22:00-次日5:00)在基价2公里的基础上每公里按1.8元计价,超出2公里按每0.5公里0.9元计价,里程不足0.5公里按0.5公里计算,超过0.5公里不足1公里按1公里计算。
4.等候费:按原标准执行,不做调整(5分钟内不计费,以5分钟为起点,每5分钟0.5元)。
5.单程回空费:10公里以内不计算单程回空费,10公里以上为1.00元/公里。
6.过路费:载客运输过程中,产生的过路费用由乘客承担,空驶过路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7.根据省交通运输厅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油(气)价格动态调整机制的指导意见》(甘交运〔2022〕23号)精神,实施燃料油(气)附加费联动调整机制。三年内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气价格涨幅挂钩,以甘州区当前燃气(液化气每升3.11元、天然气每立方米3.96元)为基价,价格上涨幅度超过30%,并持续保持30天以上时,启动燃料(气)附加费,在基价里程外每公里里程价增加0.2元;当燃料价格回调至30%以下,且持续30天以上,取消燃料附加费。
四、参加听证人员名单
(一)听证人
李吉鸿、常荣、石泉印、梁百成
(二)听证会参加人(44名)
1.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3名):杜国宏(人大代表)、王强(政协委员)、林玉生(党代表)。
2.专家学者代表(3名):马君(省道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于访勤(河西学院副教授)、刘新民(甘州区出租汽车行业协会)。
3.消费者代表(18名):张少鹏、张文奇、柳培金、高玉明、施建、王岩、邹琴、张霞、刘嘉燕 、杨冬梅、华荣、班瑛、师建荣、韦志翔、黄建民、张玉红、王耿朝、李兴平。
4.市区部门代表(14名):王亚宁、李玮、林兴文、谈栋、高俊、唐亮、王永亭、王晓霞、刘响、师增儒、陈忠玉、吴海德、李小芳、陈文兰(新闻媒体)。
5.出租车公司及经营者代表(6名):公司代表:彭晓燕(海峰出租车公司)、汪立平(安吉出租车公司)、李兴斌(翔宇出租车公司);经营者代表:姚世鹏(安顺出租车公司)、徐军(鸿运出租车公司)、沈宗鹤(金达出租车公司)。
(三)会议旁听:市委政法委、市纪委监委派驻市发改委纪检监察组。
特此公告。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