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运输科日期:2024-03-29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关于注销张掖市泓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张掖市泓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于2023年12月申请将现有的13辆车分别过户至张掖号角兵魂旅游服务有限责任公司11辆和张掖市丹霞汽车旅游有限公司2辆运营,2024年2月27日市交通运输局局务会议研究:同意该公司车辆过户申请,待该公司所有车辆过户完成后,依法依规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撤销省内行政许可。目前该公司现有车辆过户手续全部办理完毕,车辆数为零,已经达不到省内旅游包车法定许可条件,现依法依规撤销该公司行政许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五款、《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八条第二项之规定“客运经营者未按照许可要求落实拟投入车辆承诺或者聘用驾驶员承诺的,原许可机关可以依法撤销相应的行政许可决定”;根据《道路运输管理工作规范》第三章第一节第三条(五)监督履行投入车辆承诺之规定“被许可人作出投入车辆承诺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监督其按照承诺书的承诺期限投入运输车辆。车辆投入时限不得超过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之日起180天。超过承诺期限未投入车辆的,许可证件自动失效,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注销其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收回《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在媒体公告”。
我局现依法对张掖市泓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证号:张交许可张字620702019004号)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进行注销,相应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作废。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张掖市泓凯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应将其被注销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交回至市交通运输局。逾期不交回,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张掖市交通运输局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