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政策法规和安全监督科日期:2024-11-06
为加强全市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社会监督,鼓励和引导广大群众主动参与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发现并排查治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止和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办法,现将举报投诉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公路运营、道路运输、城市公共交通、水上交通、公路水运工程建设等业务领域发现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违法违规行为的,均有权向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举报。
二、举报方式
以电子邮箱和电话的形式接受举报投诉。
电子邮箱:527852163@qq.com
电话:0936-8225943
举报人也可以通过12328热线、来信来访、官方网站留言等渠道进行举报。
三、权益保障
依法依规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所提供的举报资料予以保密。
对于受理的举报,将依法依规及时进行处理;对于不予受理的,将告知举报人不予受理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