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5-11
张科发〔2024〕号
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关于开展2024年度张掖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科技局、工信局,张掖经开区经发局:
为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一步夯实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科技型骨干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有机结合,形成体系化、任务型的协同创新联合体,按照《张掖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4年度张掖市企业创新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备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备案程序
(一)自主申报。各申报单位填写《张掖市企业创新联合体备案申报书》(见附件1),于5月15日18:00前将申报书及相关附件材料(一式三份)按属地原则提交至县(区)科技管理部门。
(二)审核推荐。各县(区)科技局、工信局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经现场考察后,将符合条件的联合体推荐上报。推荐报告需县(区)科技局、工信局联合行文,连同申报材料(一式二份)、现场考察表(见附件2)、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于5月17日18:00前报送至市科技局高新技术科。
(三)组织评审。市科技局按照有关评审标准和要求,组织专家或委托专业机构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论证,并结合实地考察情况提出评审意见。
(四)公示认定。组织评审确认的拟备案名单报经市科技局研究通过后,在市科技局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予以备案。联合体统一命名名称为“张掖市×××(领域)创新联合体”,并纳入张掖市科技创新平台系统动态管理。
二、其他要求
(一)加强组织宣传。各县(区)科技、工信管理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申报工作,严格按照《张掖市企业创新联合体组建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择优推荐评审。
(二)规范申报推荐。申报单位要认真对照申报条件,按时填报相关材料,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性。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后,取消申报资格。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县(区)科技、工信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核把关,扎实开展现场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合规性等。
(四)抓好重点培育。对基本具备联合体备案条件但尚未完全达到备案标准的申报主体,可列为重点培育对象,待条件成熟后予以备案。
三、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联系人:王红鹃8228676
市工信局联系人:郑 赟8316708
张掖市科学技术局 张掖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