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日期:2024-11-05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市就业服务中心,各培训机构: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加强全市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管理工作的通知》(张人社通〔2024〕3号,以下简称《通知》)精神,为持续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切实提升全市职业技能培训质量和效果,现就开展2025年度全市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遴选备案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时间
(一)有意承接我市各项政府补贴性培训项目的单位,按《通知》中“遴选程序”中对应渠道,于2024年11月15日前,将申请资料提交对应市、县(区)人社部门。
(二)县(区)人社部门按照《通知》要求进行初审,于2024年11月29日前将初审合格机构名单及培训机构遴选材料、汇总表、师资花名册等相关资料报市人社局开展复审。
(三)市人社局复核审定后,将及时公布2025年度全市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遴选机构目录。
二、遴选条件
遴选条件和申报资料按照《通知》要求执行,其中,对部分遴选条件进行补充说明。
1.对于专职教师的认定,未达到退休年龄的,必须提供至少近3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达到退休年龄返聘的,可提供至少近3个月的工资流水证明,且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不得超过70岁。
2.2025年各机构备案的专职教师,如与2024年专职教师一致,须提供2024年首次备案至审核2025年备案资料期间的社保缴纳证明(工资流水证明)。
3.2024年遴选备案教师资格注明“暂时”的,提供的证书2025年备案时再不予认可。2025年备案教师可提供三个方面之一资质材料:一是相关职业(工种)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技能等级)证书,须为“技能人才评价工作”可查询的证书,特殊情况或新取证查询不到的,须提供鉴定资格证或技能等级证书原件;二是与报备职业(工种)相关的中级以上职称证书(职称文件);三是长期从事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相关印证资料(被认定或评为市级及以上行业骨干、技术能手、技术标兵,获得县区级或市级行业部门组织的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县区党委政府认定或评定的技能专家、乡村工匠等)。
4.遴选备案2025年创业培训师资的,暂以2024年入库公布的创业培训师资库为准;待2025年创业培训师资入库测试完成后,如备案师资未入库,市人社局将在2025年第一季度补充公布遴选备案目录时,取消未入库师资备案资格。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各县区人社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将遴选条件、提交资料等内容告知有意愿承担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的机构,并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审核申报机构的师资、场地等内容,师资要在网上认真核查,场地、实操设备(工位)要现场核实,初审结果要按照此次遴选工作的时间节点按时上报。
(二)资料真实、规范有序。各申报机构要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准备相关资料,确保提供资料的真实性,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故意上报虚假材料的,直接不予备案,三年内不得重新申请遴选。各县区要指导机构规范上报资料,认真核查资料的真实性,特别是社保缴费情况,不得随意放宽遴选条件。
(三)统筹兼顾、着眼长远。各机构申报备案的职业(工种)时,要充分研究自身优势和市场需求,认真分析师资情况,着眼长远,确定备案的职业(工种)。市人社局下一步将持续规范机构管理制度,对随意变更备案职业(工种)、变更师资等情况进行规范,各县区要指导机构提前谋划,统筹任务完成情况做好此次遴选备案工作。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