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局职业能力建设与农民工工作科日期:2025-03-13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就业服务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管理,提高职业技能培训质效,根据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甘肃省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甘人社通〔2022〕130号)和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人社通〔2024〕263号)等文件精神,经各县区摸底培训需要和统计分析市场岗位需求,结合全市产业发展对急需紧缺职业需要,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2022年版)》职业(工种)分类,参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甘财社〔2024〕152号)中明确的同类职业补贴标准,研究制定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重点产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目录,现予公布。
开展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培训的机构,须备案有《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中参照职业(工种);培训教师需具有参照职业(工种)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或相关职业(工种)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长期从事对应职业(工种)工作、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被认定或评为县级及以上能工巧匠、非遗传承人、技术能手、技术标兵等);要参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考核规范自研自编培训教材和教学大纲,并设置实操场地。
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补贴标准按照甘肃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补贴标准和培训课时,按参照职业(工种)80%执行,培训考试只考核实际操作,其它培训管理要求按之前文件明确要求执行;对纳入张掖市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重点产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目录的职业(工种),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补贴标准可提高20%。
各县区要进一步强化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补贴资金管理,加强过程监管,确保培训、评价质量和资金安全。要坚持培训促进就业的导向,加强对各类培训机构的指导,结合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培训机构加大对新职业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培训力度,引导参训学员积极参加技能等级评价,做好培训后续就业服务工作,切实提高培训的质量效益。
本通知自2025年1月1日起执行(本年度内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和技能等级评价按此规定执行)。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公布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和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通知)(张人社通〔2024〕22号),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补充公布全市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目录的通知》(张人社函〔2024〕45号),市人社局《关于补充公布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的通知》(张人社函〔2024〕81号)同时废止。
附件:1.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一般职业项目)
2.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标准目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3.张掖市职业技能培训急需紧缺职业(工种)指导(重点产业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目录
张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张掖市财政局
????????????????????????????????????2025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