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10-21
近日,市审计局在民乐县人民法院2023年度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中,重点关注案件款及案件扣押物的管理处置情况,推动建立完善相关制度,促进法院案件款物规范管理。
一是审查案款资金入账和查封扣押物登记情况。核查案件款物是否有清晰准确的登记记录,有无设立台账、逐案登记、每月核对,是否采取一案一账号的方式对执行款进行归集管理,是否及时、完整地入账,有无漏记、错记或延迟入账的现象。收取案款票据管理是否规范,是否存在票据使用混乱、缺失或伪造等问题,从源头上保证案件款物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二是审查案款资金的存储和查封扣押物的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执行案款是否及时足额存入指定的专用账户,收取现金有无账外核算,有无截留、挪用或私设“小金库”的现象,是否实行专项管理、独立核算,是否建立明细账,资金的对账、核算是否规范,保障案款资金安全;检查查封、扣押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是否指定专人或部门负责,是否逐案登记,妥善保管,有无擅自使用等情况,确保合法执行,规范管理,杜绝损失风险。
三是严格把控案款资金分配和查封扣押物品处置情况。关注案款资金发放合规性,审查是否严格执行审批流程,手续是否齐全,发放的金额是否准确,有无少发、错发或拖延发放,收取和发放案款是否与案件当事人一一对应,有无专款专付,确保当事人能够及时、足额地收到应得的案款;关注查封扣押物处置流程的合规性,审查决策依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规,是否经过了必要的审批和公示环节,处置方式是否合理,有无低价处置或违规处置的情况,切实维护案件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
通过审计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法院案件款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促使法院工作人员增强规范管理的意识和责任感,推动法院不断优化案件款物管理流程,提高管理水平,增强公众对司法公正的信心,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社保科 康俊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