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日期:2024-06-19
各县区统计局,各科室、队、中心:
根据省统计局工作安排,认真梳理总结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24〕38号)(以下简称《通知》)贯彻落实情况,请做好材料的报送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报送内容
(一)全面总结《通知》精神贯彻落实情况。围绕高度重视统计调查工作、加强基层统计调查力量、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机制、强化统计调查服务保障、坚决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支持统计机构独立开展统计调查、加大统计法律法规规定培训宣传力度等七个方面,认真总结本县区的主要做法及成效。特别要对乡镇现已配备专(兼)职统计人员、企业统计人员中代账会计数量等情况进行摸底造册。
(二)认真梳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如乡镇(街道)要配备1至2名专职统计调查人员,提供必需的办公场所和设备;部门、企业要设置专职或兼职统计调查工作岗位,做到人员到位、责任到位、保障到位,确保各项统计调查任务正常开展。各部门间要建立工作机制,实现统计调查数据、部门行政记录互联共享。按照管行业管业务必须管统计数据、管统计数据必须管数据质量的要求,切实强化本地区和主管行业统计调查数据质量管理责任,推动统计监督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等方面存在不足或工作建议。
(三)突出工作特色。总结工作中形成的基层基础建设、乡镇及企业统计人员管理、统计工作制度建设、工作流程规范等方面的特色亮点做法。
二、报送要求
各县区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全面客观总结成绩,实事求是提炼问题,认真审核把关材料,内容要真实客观,突出本县区工作特色亮点,材料字数控制在2000字以内。
三、报送时间
各县区于6月20日(星期四)中午12:00前,总结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核签字后,纸质版扫描成PDF格式通过钉钉传至市统计局办公室名下,同时报电子版。
张掖市统计局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