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张掖市教育局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日期:2024-05-30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全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推进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张政办发〔2023〕93号)精神,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决定组织开展第二批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工作,推荐全市中小学校选择委托开展研学旅行活动。
一、参加遴选的基本条件
(一)经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注册且正常运行2年及以上(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30日),有合法经营资质(营业执照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单位,符合《研学旅行服务规范》(LB/T054-2016)和《旅行社服务通则》(GB/31385-2015)的要求。
(二)有固定的经营和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不少于100平方米。
(三)有完善的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有处置突发事件的办法措施,连续3年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四)设置专门的研学旅行管理部门,建立研学旅行管理制度体系。每20名学生应配置1名带队老师,配置项目管理人员、安全员、导游、研学导师等研学旅行工作人员不少于5名,并签订规范的劳动合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研学旅行工作者应持有相应的合法证书,其中专职研学导师至少2名且应同时持有研学导师证和相应科目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安全员应持有安全员证,导游应持有导游证。研学旅行服务应有研学导师主导实施,由导游和带队老师等共同配合完成。研学工作者应根据研学教育计划、研学产品、研学课程提供教学服务,并开展安全教育和安全防控工作,为中小学生提供研学旅行服务和生活保障服务。从业人员应具有应急救护的基本常识和基本技能。
(五)承办机构应有自主开发或联合基地、学校研发研学旅行课程的能力,根据中小学生学段(小学、初中、高中)建立分级、分类的研学旅行课程及课程体系,适应每个学段的研学旅行课程不少于2类,每类不低于2门研学旅行课程。有完善的研学旅行课程管理制度,包括课程标准、价格体系、考核制度、监督措施、奖惩机制,对研学旅行课程运行过程实行规范管理、全面监督和持续改进。
(六)承办机构营业场所应提供服务项目宣传品、研学旅行课程资料、研学产品价目表、与业务有关的研学基地介绍以及研学旅行相关宣传资料,另外设有24小时服务热线并予以公布。
(七)有投诉处理制度,并确定专职人员处理相关事宜;有投诉电话、投诉处理程序和时限等信息;有投诉信息档案和回访制度。
(八)产权明晰、资产优良,能够承受市场管理风险。旅行社责任险单次事故赔付限额应不低于200万元,单人单次赔付限额应不低于50万元。
(九)应与具有相应道路旅客运输经营资质的运输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并已向公安交警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报备。
(十)应与市级及以上中小学生研学实践基地(营地)签订研学实践服务合同,并有基地(营地)提供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切实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十一)在国家税务总局官网查询的企业纳税信用等级为B级及以上。
二、遴选程序
(一)自主申报
1.遴选面向社会公开,2024年6月3日-6月21日(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符合条件的承办机构按照自愿原则到市教育局1602室自主申报(联系人:张老师,联系电话0936-8682308)。
2.申报机构应按照《关于遴选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的公告》有关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含申报表(附件1)和评分标准(附件2)中评分内容涉及的材料。
以上材料,申报单位需提交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复印件按评分内容项目顺序统一胶装,一式3份。原件按项目顺序装袋,审核后现场退还。
(二)考评认定
1.资格初审。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抽调专家成立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工作评审小组,负责对申报机构提交的申报资料进行初审,确定进入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现场考察名单。
2.现场考察评估。评审小组对初选入围的承办机构进行实地考察评估,主要考核承办机构的资质证照、综合实力、经营水平、制度建设、安全管理、员工队伍等方面的情况。
3.量化考核。评审小组根据机构申报材料和现场考核结果,按照《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分标准》要求(附件2)予以综合评估,考评得分高于80分的进入推荐目录机构合格名单。
(三)结果公示
1.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同时在部门网站上公示认定结果,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期满且无异议的,发布认定结果公告,确定承办机构推荐目录。
2.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将最终认定结果进行备案,并向社会公开发布第二批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推荐目录。
三、需要提交的申报材料
1.申报表(附件1);
2.申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
3.申报单位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4.申报单位法人代表身份证;
5.申报单位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6.申报单位研学导师资料;
7.申报单位近2年内,承接大规模中小学生活动案例佐证资料;
8.申报单位3年内无重大服务质量投诉、不良诚信记录、经济纠纷及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未受到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不在经营异常名录、不在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内及纳税信用等级证明;
9.申报单位的全套研学旅行课程体系、价格体系及研学旅行线路资料;
10.申报单位与我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基地(营地)签订的研学旅行服务合同,并提供基地(营地)合法有效的相关证照资料;
11.申报单位购买的责任险及意外险资料;
12.申报单位与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企业签订的研学旅行包车合同;
13.申报单位研学旅行部门体系架构及管理制度;
14.申报单位研学旅行安全出行保障制度和应急管理预案;
15.申报单位投诉处理管理制度;
16.申报单位有关研学旅行的其他作证资料和特色资料。
四、承办机构管理
1.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遴选工作由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联合组织开展,原则上每年开展1次,通过遴选被列入推荐目录的承办机构将被推荐承办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活动。
2.承办机构推荐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市教育局、市文广旅游局每年对承办机构进行资格复审,未能通过复审的机构将被移出推荐目录。
3.承办机构通过遴选列入推荐目录的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满后承办机构推荐资格自动丧失,须重新参加公开遴选。
4.研学旅行活动承办机构实行退出机制。出现“存在机构停止运营或失去相应经营资质”“落实安全措施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服务质量投诉”“线路和课程开发不力、管理不规范、课程未落实、课程实施年度评估不合格”“学校及家长投诉超过5例或满意率在80%以下”“擅自提高收费标准”“弄虚作假获得推荐目录管理资格”“不履行合同造成一定损失并侵犯学生权益”“不服从主管部门管理”等情况之一的,将被取消研学旅行活动承办资格,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研学旅行承办机构公开遴选。
附件:1.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申报表
??????2.张掖市中小学生研学旅行承办机构评分标准
张掖市教育局 张掖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2024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