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决策草案意见征集反馈 > 意见征集反馈
关于《张掖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张掖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三个行政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情况
2022年9月9日正式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各县区政府、市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和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意见。临泽县爱卫会、高台县爱卫会、肃南县爱卫会、市畜牧兽医局、市商务局、市妇联、市卫生监督执法局、市疾控中心等单位提出了相关修改意见;特别邀请市卫健委法律顾问(律师)边疆对市爱卫办起草的《张掖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张掖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进行了审查修改,提出了修改意见建议,市爱卫办充分酝酿后将其吸纳进行了修改完善。同时,根据司法部门要求,按照有关程序,将《张掖市爱国卫生工作管理办法》《张掖市公共场所控烟管理办法》《张掖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在“甘肃省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网”发布了公告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众无任何意见建议。
一、反馈修改意见的单位(9个)
临泽县爱卫会
高台县爱卫会
肃南县爱卫会
张掖市烟草专卖局
市疾控中心
市卫健委综合监督执法局
市畜牧兽医局
市商务局
市妇联
二、收到无修改意见函县区单位(6个)
甘州区爱卫会
民乐县爱卫会
市农业农村局
市银保监局
市邮政管理局
市融媒体中心
按照市爱卫会下发的《征求意见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无反馈意见视同无意见。因此,未收到反馈意见的单位视同无修改意见。对提出意见的单位和个人,市爱卫办采取合理化建议后对文本进行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