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三公经费及预算/决算 > 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
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是张掖市政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有: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划、标准,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市林业和草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定相关行业标准和规程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草原、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组织全市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负责全市森林、草原资源的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荒漠化防治工作。负责全市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推进全市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产业发展工作。指导全市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落实全市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资金、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和外事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设十个职能科室,分别是办公室、人事科、规划财务科、森林资源管理科、造林绿化科、草原管理科、森林草原火灾预防和科技信息科、自然保护地管理科、林业和草原改革发展科、机关党委。2023年末局机关实有人员36人。张掖市林业和草原局部门预算单位包括:市林业和草原局、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局、市林木种苗管理站、市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市林业科学技术推广站、市草原工作站、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张掖市草原监理站(已撤销)。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17625.2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0193.04万元,增长137.1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甘肃省河西地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投资和草原碳汇开发咨询服务费支出和人员调整职级晋升、政策性调资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18134.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959.73万元,占93.52%;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884.29万元,占4.88%;经营收入281.19万元,占1.5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9.20万元,占0.0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18099.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82.70万元,占23.66%;项目支出13418.90万元,占74.14%;经营支出398.29万元,占2.2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16959.73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9954.21万元,增长142.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甘肃省河西地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投资和草原碳汇开发咨询服务费支出和人员调整职级晋升、政策性调资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9.7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954.21万元,增长142.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祁连山北麓水源涵养与生态保护修复项目、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第一批国家公园补助)项目、甘肃省河西地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等重大项目投资和草原碳汇开发咨询服务费支出和人员调整职级晋升、政策性调资以及住房公积金基数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959.7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70万元,占0.14%;科学技术支出995.00万元,占5.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94.05万元,占2.91%;卫生健康支出264.07万元,占1.56%;节能环保支出8626.63万元,占50.87%;农林水支出6258.33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297.96万元,占1.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962.01万元,支出决算为16959.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8.0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3.70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招商引资工作经费、牧草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祁连山北麓项目前期费和林果专家服务团工作经费和专家团工作室经费。
2.科学技术支出年初预算数为838.27万元,支出决算为995.0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度市级专项资金及市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未列入预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31.48万元,支出决算为494.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9.0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调资和增加死亡抚恤。
4.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9.79万元,支出决算为264.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职人员调出和退休人员死亡。
5.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291.03万元,支出决算为62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3.1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增加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31.44万元,支出决算为297.9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8.74%,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基础绩效奖、年度考核奖核算到住房公积金基数,住房公积金重新核定。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282.70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952.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66万元,增长3.26%,主要原因是本年人员变动,各项人员经费增加。人员经费用途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330.4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4.06万元,增长15.39%,主要原因是2023年福利费计算基数变化及2023年新增取暖费。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16.90万元,支出决算为15.6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是本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12.56%,主要原因是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局、市草原工作站、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7.50万元,支出决算为7.50万元。
3.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9.40万元,支出决算为8.18万元,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文件精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增长27.2%,主要原因是市野生动植物资源管理局、市草原工作站、市森林草原防火物资储备中心公务接待费的增加。
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主要是本单位本年度无外事接待费。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8.18万元,主要是接待上级单位来我局考察调研、学习交流、检查指导工作等。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3辆;国内公务接待70批次573人,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3.43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支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取暖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燃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设备购置费。
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3.31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各项办公费、差旅费、公务交通补贴等费用较上年减少。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2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7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甘肃省关注森林活动组委会第二次全体会议》相关会议费用,本年度度培训费支出19.2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8万元,增长402.6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增加林草碳汇和林长制培训费用和市生态环境监测监督管理局增加了2023年项目培训费及甘肃省祁连山水源涵养林研究院支出推广示范项目技术推广培训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1783.4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668.6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680.5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34.2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569.2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9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555.2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87.20%。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9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29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用于开展调查监测、森林防火、防汛减灾、外地林业技术勘察、检疫检测、安全生产督查;科技推广和服务、病虫害防治、生态环境治理、绩效评价、林草碳汇调查、实施方案现场调查、应急处理等业务。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1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0个,二级项目30个,从评价情况来看,所有项目资金使用均符合相关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用途,实际完成的绩效目标基本符合年初设定目标值,自评结果均为“优”。
二、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在2023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会暨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专项经费、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费等10个市级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1.2023年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推进会暨造林绿化动员大会专项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了甘州区彩虹林海义务植树基地主席台搭建、现场布置;完成标识牌、签到牌、示意图、胸牌等制作八百余个(套);购买植树所需工具;完成26个临时厕所搭建。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2.张掖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编制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15.85万元,执行数为15.8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编制完成了《甘肃省张掖市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2022—2031年)》并通过专家评审。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3.2023年森林保险市级配套补助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19.52万元,执行数为19.5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为全市278.94万亩公益林购买了甘肃省中央财政补贴型森林综合保险。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4.2023年林长制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全年开展巡林督导、巡林检查一万余次;开展了“推深做实林长制 护林防火我先行”主题宣讲活动;在“3.12”植树节、爱鸟周、湿地保护日等重点生态节点,开展了全面推行林长制相关工作的宣传;举办了全市林长制专题培训班。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5.三北工程攻坚战秋季义务压沙活动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在高台县黑泉镇西沙窝设立分会场开展了三北工程攻坚战秋季义务压沙活动开工仪式,并组织市县干部职工一千余人开展义务压沙活动。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6.2023年林草项目工作经费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全市林草项目(国家公园自然教育与生态体验项目、甘肃省河西地区草原防火物资储备库建设项目、森林植被恢复费、草原植被恢复费等项目)日常监管和检查验收等相关工作。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7.森林小镇、森林乡村市级补助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评价结果“优秀”。项目全年预算数308万元,执行数为30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对各森林小镇、森林乡村示范点苗木栽植、管护等技术环节开展了现场指导、组织完工验收;对完成建设任务并验收合格的38个乡镇、村庄给予奖补。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8.2023年度祁连山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保护修复监测及科技支撑能力提升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40.01万元,执行数为40.01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对西水祁连山作业区、龙渠绿洲作业区、红沙窝荒漠作业区和城区指挥中心23台/套的仪器设备传感器进行了维护标定工作,连续开展生态因子综合监测,开展10.2hm?大样地维护调查、收集整理了完整监测数据并上报入库;二是利用生态综合监测数据,开展祁连山生态环境变化下水与生态耦合机制研究以及政府政策报告咨询等工作;三是引进中科院西北院等3名高层次专家作为博士后合作导师,开展生态水文模型建立和碳循环合作研究; 四是分析生态监测数据,完成祁连山森林生态站2023年年度报告及绩效评价报告。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9.祁连山浅山区高效固碳树种筛选及碳增汇栽培关键技术研究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祁连山浅山区高效固碳树种筛选及碳增汇栽培关键技术研究项目苗木栽植10520株(包括苗木费、部分劳务费等),优化提升乡土树种的固碳能力,持续扩大“碳库”容量,实现生态价值转化的增量,为我市高效固碳林的营建提供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撑。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规范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10.《祁连山生态监测能力提升与生态经济树种培育》项目
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2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标定校准祁连山生态监测区通量观测系统、水汽廓线系统、自动气象站等设备10套;购置实验室操作台1套;维护乔木林样地16个;生态经济树种文冠果新品种引种培育5亩,培育文冠果示范林100亩、优质苗40亩及文冠果种子采收与处理等。
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无
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我部门认真组织开展绩效目标评价工作,加强管理,明确责任,严格落实绩效管理工作,制度档案健全,财务规范,对祁连山生态环境修复治理和经济建设规划方面提供可靠的基础数据和技术支撑,为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起到重要的影响和作用。服务对象满意度达90%以上。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总体来看,2023年度我部门实施的10个一般公共预算(市级专项)项目执行率好,完成了项目年初设定的各项预期目标。今后将进一步提高预算绩效管理水平,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开绩效自评结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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