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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责
张掖市草原监理站,主要职能职责有:1.负责草原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草原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2.对征收占用草原项目等进行现场勘验,监督检查,依法征收草原植被恢复费。3.对草原所有权、使用权、承包经营权的审核登记,管理监督,草原权属争议的调节及办理工作。4.负责草原平衡管理,核定全市草原载畜量,负责草原禁牧工作,全市草原管护员业务培训,对禁牧区和草畜平衡区产草量及植被恢复效果进行动态监测预报。5.负责本区域内甘草麻黄草采集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本区域内草原野生植物。
二、机构设置
张掖市草原监理站核定编制7名,截至2023年12月31日,在职人员7名,干部6名,工人1名。领导职数2名,其中:正科级职数1名,副科级职数3名。2023年单位撤销,10月份原草原监理站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张掖市林草局局机关。
第二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均为288.85万元。与上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30.49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288.8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85万元,占10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288.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59万元,占28.94%;项目支出205.26万元,占71.0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均为288.85万元。与上年相比,各增加130.49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30.49万元,增长82.4%,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8.8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5万元,占1.54%;卫生健康支出4.49万元,占1.56%;节能环保支出71.11万元,占24.62%;农林水支出205.07万元,占70.99%;住房保障支出3.72万元,占1.29%。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6.03万元,支出决算为288.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8.9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05万元,支出决算为4.4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9.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
2.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42万元,支出决算为4.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
3.节能环保支出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7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项目资金支出。
4.农林水支出年初预算数为93.18万元,支出决算为205.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0.0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2023年提前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退化草原修复治理项目资金。
5.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38万元,支出决算为3.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8.3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3.5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5.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5.19万元,下降16.82%,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公用经费8.4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金划转市林草局局机关。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支出。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全年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9人,接待费全部用完。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数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
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数为0.40万元,支出决算为0.40万元,决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1万元,增长2.8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9人,接待费全部用完。
??(三)“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实物量情况
2023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个团组,人;公务用车购置辆,公务用车保有量为辆;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29人。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45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劳务费、公务接待费、差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76万元,下降17.24%,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万元。本年度培训费支出0.0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1万元,下降25.0%,主要原因是单位撤销,2023年10月份单位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至市林草局局机关。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由于决算公开表格中金额数值应当保留两位小数,公开数据为四舍五入计算结果,个别数据合计项与分项之和存在小数点后差额,特此说明。
第四部分??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单位于2023年撤销,10月份市草原监理站所有人员和资产划转市林草局局机关,未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以及使用专用结余安排支出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至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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