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掌握张掖市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水质卫生情况,科学实施生活饮用水监测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活饮用水安全,根据《张掖市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要求,市县区疾控中心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用户水龙头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结果公示如下:
一、监测范围与对象
监测覆盖6县区城市供水和农村集中式供水,主要监测对象为各县区城区和农村居民生活饮用水末梢水,即用户水龙头水。
二、水样采集、检测和评价标准
水样的采集、保存和运输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水样的采集与保存》(GB/T5750.2-2023)执行。水质检验和结果评价分别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5750-2023)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执行。
三、常规监测
10-12月各县区疾控中心采取随机抽样方法分别对辖区部分用户水龙头水进行了饮用水水质常规监测工作,甘州区检测水样60份,临泽县检测水样30份,民乐县检测水样30份,山丹县检测水样30份,高台县检测水样30份,肃南县检测水样12份,共检测水样192份。经检测,所有水样检验结果均合格。(见附表1)
四、季度监测
第四季度全市共抽取12个监测点开展了饮用水水质季度监测工作,经检测12份水样指标检验结果均合格。(见附表2)
附表:1.2023年10-12月张掖市用户水龙头水监测情况统计表(常规监测)
2.2023年第四季度张掖市用户水龙头水监测情况统计表(季度监测)
?????????????????????张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4年1月1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