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住建局:
为贯彻落实《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六部委<关于印发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紧急通知》精神,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存在的侵害房屋租赁、买卖当事人合法权益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把开展主题教育和整治房屋租赁中介机构有效结合起来取得实效,现将《张掖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联系人:孔 鹏 联系电话(传真):8636300
附件:《张掖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0月10日
张掖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纠正和查处发布虚假房源信息、违规收费、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威胁恐吓承租人等问题,坚决取缔“黑中介”,着力整顿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秩序,保护住房租赁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聚焦住房租赁市场短板和痛点,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行为,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行为进一步规范,违规现象明显减少,投诉率大幅降低,群众租房获得感、满意度显著提高,基本实现“底数清、情况明、管得住、服务好”的阶段性目标,加快建立供应主体多元、经营服务规范、租赁关系稳定的住房租赁市场体系,推动建立健全政府监管、行业自律、主体诚信、社会监督的住房租赁市场机制。
三、整治对象
本次专项整治的对象为从事房屋租赁、买卖居间业务和托管业务的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事住房租赁经营业务的住房租赁企业。
四、整治重点
(一)发布虚假房源信息,隐瞒影响住房出租及买卖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买房和卖房。
(二)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及买卖差价。
(三)违规收费,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
(四)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
(五)通过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
(六)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的“黑中介”。
五、工作安排
(一)协调联动阶段(2019年10月)
各县区住建部门积极与市场监管部门协调对接,摸清已取得营业执照的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底数,以问题为导向以信访投诉较多的中介机构为重点,形成部门监管合力,为开展专项整治做好充分准备工作。同时,要对外公布各县区投诉举报电话,主动接受公众举报和监督。
(二)自查检查阶段(2019年10月)
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一是组织辖区内房地产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自查,以纠正整改为主,鼓励自查自纠为辅。二是按照《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到所在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的规定,进一步强化辖区内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和监管工作。三是对照整治内容随机抽取不低于10%的中介机构、住房租赁企业进行联合现场检查、合同抽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日常受理的投诉、举报事项建立台帐出重拳、用实招、求实效,将典型案例上报并予曝光。四是根据检查和督促情况,建立相关企业、从业人员“黑名单”制度。公开曝光一批违法违规房地产中介机构和住房租赁企业,并依法严肃处理,坚决取缔一批“黑中介”。
(三)总结巩固阶段(2019年11月)
各县区住建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总结专项治理工作,建立专项整治工作台账,于每月1日、15日前对工作进展情况、整治情况、反映的问题、处理的结果以及违法违规中介机构和取缔“黑中介”名录上报市住建局。同时要对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加强住房租赁联合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要进一步结合实际进行总结分析,研究相关管理制度规范我市住房租赁市场秩序。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区住建局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认识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增强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切实把抓好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作为主题教育的重要抓手,以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决的斗争精神,真刀真枪解决问题,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城综办负责人为组长,县区住建部门相关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重点负责住房租赁专项整治工作。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立即组织业务主干,紧密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督促辖区内住房租赁中介机构备案,并积极与当地建行对接及时将房屋租赁信息纳入租赁平台,依法做好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必要时要会同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惩戒。各县区于10月14日报送工作专班联络名单。
(三)强化舆论引导。充分运用现有宣传渠道,注重发挥新媒体作用,加强新闻宣传,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发挥正面典型的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和推广专项整治的好做法好经验, 指导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通过曝光典型案例,强化警示震慑,让守信者一路畅通,让失信者无路可行。
县区 | 分管领导 | 联络员 | 电话 | 备注 |
甘州区 | ||||
临泽县 | 倪锋周 | 赵克兵 | 18993616660 | |
高台县 | 袁长荣 | 曹荣 | 18993630630 | |
山丹县 | 陈瑾玉 | 杨丽萍 | 0936-2789861 | |
民乐县 | 张弛 | 宋志儒 | 15390678577 | |
肃南县 | 杨志峰 | 冯继超 | 15193448286 |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联络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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