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张掖市“三无”小区物业
管理服务奖补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张掖市“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奖补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4日
张掖市“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奖补考核办法(试行)
为切实加强全市“三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有效解决“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不到位、公共基础设施不完善、保障服务质量不高等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提升城市基层治理现代化水平,打造健康宜居的美好家园环境,按照《张掖市系统化解“物业管理难”问题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承接“三无”小区物业服务的企业通过以奖代补方式给予补助,为保证奖补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奖补考核办法。
一、考核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市委书记、市长“每月一题”面对面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物业管理难”问题的部署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通过“理顺关系、落实责任、加强考核、规范服务、政策扶持、长效管理”的工作举措,全力推进全市“三无”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全覆盖,构建“政府引领主导、党员带头示范、业主责任优先、服务质量一流、群众满意认可”的物业服务管理体系,实现“三无”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精细化、长效化目标。
二、考核范围和内容
(一)考核对象
在各县区城区、集镇、中心镇及移民搬迁区范围内,承接由县区人民政府认定的“三无”小区(无物业管理、无主管部门、无人防物防)物业服务的企业。
(二)考核内容
物业管理服务涉及的房屋建筑维护管理、公用设施设备维护管理、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小区绿化养护管理、便民服务以及“美好家园”创建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三、考核方式和时间
(一)考核组织
考核工作由各县区政府主导,县区住建局组织相关部门初评。考核组由政府相关部门、街道(乡镇)社区、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组成,其中:政府相关部门考核人员占40%、街道社区考核人员占30%、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考核人员占30%。按照考核标准每季度对辖区内“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进行考核赋分(无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由社区考核赋分)。
(二)考核形式
结合日常掌握情况,通过现场查看、入户走访、台账资料查阅等形式开展,按考核标准量化赋分。
(三)时间安排
各县区住建局每月组织相关部门进行检查,并于每季度结束5日内向市住建局上报季度初评结果,记入年度考评成绩。市住建局复核考评后,于次月10日前公布季度评比结果。
四、考核结果运用
(一)将每季度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向街道(乡镇)、社区、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通报,接受监督。
(二)按照考核结果进行表彰或通报批评。累计2次及以上考核排名前三或连续3次及以上考核排名前三的企业,优先纳入年度市级优秀物业服务企业;连续2次考核排名后三的企业,在全市进行通报批评;连续3次考核排名后三且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由业委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解除项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列入黑名单,在一定期限内限制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投标、星级服务标准考核等活动,对情节严重且影响恶劣、整改不力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依法清退出行业市场。
(三)对积极承接“三无”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企业,由市、县区财政给予资金奖补,其中,甘州区奖补资金由市、区两级财政按照2:8比例共同负担,具体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级财政支持“三无”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奖补办法>的通知》要求执行;各县奖补资金由县级财政负担,参照市级奖补办法执行。
(四)将考核结果纳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并同步推送至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同时与物业服务企业新项目承接挂钩,限制参加前期物业管理、政府购买服务招投标、星级服务标准考核等活动。
本办法由张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解释。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全市“三无”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奖补考核标准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