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市政府部门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修订,以下简称《条例》)和《张掖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结合市水务局实际,编制《张掖市水务局信息公开指南》。
一、主动公开范围
依照《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市水务局重点公开下列政府信息:
(一)机关机构设置、职能、办事程序等情况。
(二)领导的工作职责和非涉密的重要活动、讲话。
(三)本局制发的规范性文件。
(四)全市水利发展规划、纲要。
(五)市列重大建设项目及其实施情况;非涉密的市水务局重点督办事项。
(六)人事任免、职称等级。
(七)预算决算、“三公”经费。
(八)招投标有关信息。
(九)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十)行政许可的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和办理情况。
(十一)其他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市水务局信息中心通过“中国·张掖”门户网站、“张掖水务”网站、“张掖水务”微信等载体对以上信息予以公开。
信息主动公开时限为自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获取市水务局主动公开范围以外的信息,可向市水务局申请获取。
(一)受理机构。
1.市水务局信息中心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通信地址:张掖市甘州区丹霞东路21号;邮政编码:734000。
联系电话:0936—8685561。
负责人:马友琴 15294012545
电子邮箱:zysw_xxcj@163.com
(二)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张掖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到市水务局领取或自行复制,也可在“中国·张掖”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以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请:(1)当面申请。申请人到市水务局当面申请获取政府信息,并填写《申请表》。(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通过传真、信函方式向市水务局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相关部门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行在线申请,或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发送电子邮件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市水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事宜。
2.审查。市水务局收到《申请表》后,按照有关规定对《申请表》进行审查。对有效的申请进行登记、编号;对于《申请表》填写不完整的、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或者未提供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当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更正后再予以登记办理。
3.答复。属于可以公开的,应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不能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的,经市水务局负责领导同意,可将答复的期限最多延长20个工作日,同时告知申请人。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应当告知申请人。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公开机关的,应当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费用。依照国家规定标准,收取信息检索、复制、邮寄等产生的成本费用。
??????????????????张掖市水务局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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